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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andard

LCM ExamMarking Criteria 

英國倫敦音樂學院考試 標準及要求

評審標準

 

將根據學員考試時的表現作出評審:

 

範疇一:技巧水平 Technical Accomplishment

視乎有效控制樂器和聲音的程度,並根據學員的表現作出評分。

範疇二:音樂感 Musicality 

演奏顯示出敏銳和具音樂感的判斷。

範疇三:音樂知識  Musical Knowledge 

融匯樂理、音樂符號和樂章的知識。 

範疇四:表達能力 Communication 

演奏者以樂器或聲音與聽眾溝通的能力。

考試評分

 

各級評分比例 

技巧水平 Technical Accomplishment

54% (Grade 1-3), 48% (Grade 4-5), 39% (Grade 6-8)

音樂感 Musicality 

11% (Grade 1-3), 15% (Grade 4-5), 23% (Grade 6-8)

音樂知識 Musical Knowledge 

28% (Grade 1-3), 28% (Grade 4-5), 28% (Grade 6-8)

表達能力 Communication 

7% (Grade 1-3), 9% (Grade 4-5), 10% (Grade 6-8)

考試各部分評分比例 
第一部份:技巧

考官會考慮在音階和琶音的表現,和/或曲目裡詳列的其他音樂表演要求,按下列各項評分: 

技巧水平 (佔75%):

準確性、流暢度、發音變化、音準、氣量控制、指法、音色的穩定性和質素、靈敏度、適當的速度、強弱的變化(樂器 如適用), 敏捷回應考官的指示。 

音樂感 (佔10%) :

音型、分句法。 

音樂知識 (佔15%) :

指定音階/和弦的音高結構。

第二部份:演奏

考官就學員演奏每首樂曲的表現,分別給予評分。每首樂曲所得分數合計為演奏部份的總分。考試官評分時會根據下列各項為標準: 

演奏水平 (佔75%) :

能純熟操作樂器,符合樂章要求,表現出 準確性、流暢度、發音、音準、氣量控制、指法、音色變化及/或穩定性、靈敏度、速度、強弱力度。 

音樂感:

演奏樂章時能作出敏銳和具音樂感的選擇, 表現出個人的演繹技巧,令所演繹的音樂流露細緻和引發共鳴,展現音樂個性;並能適應指定樂曲,不同風格的演繹要求。 

音樂知識:

理解樂章中出現的所有樂譜符號;理解樂 曲的風格內容和演繹方式。 

表達能力:

根據評分標準如何感染聽眾有清晰概念,並能演繹出樂曲中的音樂內容。 

第三部份:語言表達 (口試) 

考官就學員回答問題和參與討論的表現,按下列各項標準評分:

 

音樂感:

在四至八級,學員能透過對音樂符號和演奏風格的理解、作出敏銳和具音樂感的演繹。  

音樂知識:

在每個級別,學員須充分理解第二部份樂 譜上所有的音樂符號、並懂得應用在演奏中,同時能 表達個人對樂章的領會。在四至八級,學員對樂章的 歴史和音樂的背景有更廣闊的認識。包括對作曲家、 音樂時期及風格的知識; 並能表達個人對彈奏及學習 樂章的意見。在七至八級,學員須應對所演奏樂章有 更深入的認識。在每個級別,學員須表現出足夠的自信心,並能明確以適當音樂詞彙,作出回應。 

第四部分視譜

考官就學員視譜的表現,按下列各項標準評分:

技巧水平:

能準確演奏指定樂段,並達到樂器各項技術要求。

 

音樂感:

能按樂章選段,發揮敏銳和具音樂感的演 繹。

音樂知識:

能理解樂章選段的音樂符號。

表達能力:

能向考官表達樂章選段的音樂內容。

第五部份視唱練耳

考官就學員的測試反應,按下列各項標準評分:

音樂感:

在七和八級,學員須明白能以不同方法演繹一段音樂。 

音樂知識:

能分辨不同的音樂元素和領域,例如音高、節奏、和聲、曲式和音樂風格。 

頒發合格、良好及優異成績

 

評級按學員考試表現而定。將視乎展示出的熟習程度,學員會被評級為合格、良好或優異。每一項評級大概遵照下列成績要求,學員須取得該級別的最起碼分數,以達致相關評級。 

Distinction 優等 (85-100%)

優異 (85-100%) 考獲優異評級,學員須在考試的各個部份或多個部份,有高度準確、流暢 和具音樂感的表現。學員在樂器或聲音的演示具備扎實技巧,並且表現出卓越的音樂感;同時展示對樂曲的基本和背景知識有全面的理解;學員透 過演奏,尤其在 6-8 級,展現個人風格,並對樂曲有深刻了解。

Merit 良好 (75-84%)

考獲良好評級,學員在考試的各個部份或多個部份,有準確、流暢和具音 樂感的表現。學員須在樂器或聲音運用有良好的技術水平,並表現出明顯的音樂感;同時對樂曲的基本和背景知識有大部份的理解;學員透過演 奏,尤其在 6-8 級,開始展現個人風格,並對樂曲有一定的了解。

 

Pass 合格 (65-74%)

考獲合格評級,學員在考試的各個部份或多個部份,有大致準確、流暢和 具音樂感的表現。學員須在樂器或聲音運用,能達致可接受水平,並要表現出一些音樂感;同時對樂曲的基本和背景知識有一些理解;學員透過演 奏,顯示對樂曲有基本認識,亦能吸引到聽眾。

Below Pass 合格以下 (評分在 55-64%之間)
獲不合格,但評分在 55-64%的學員,在考試的各個部份或多個部份,表 現不夠準確、流暢度不足和欠缺音樂感。學員在樂器或聲音運用,不能達致可接受水平。對所彈奏樂曲的基本和背景知識,只有起碼的理解,演奏 亦只能有限吸引到聽眾。

Unsatisfactory 合格以下 (評分在 0-54%之間)
獲不合格,評分在 0-54%的學員,在考試的各個部份或多個部份,表現明 顯不準確、流暢度不足和缺乏音樂感。學員在樂器或聲音運用,明顯在級別水平之下。對所彈奏樂曲的基本和背景知識,理解有限。他們的演奏, 完全欠缺對樂曲的理解,其演奏不能吸引到聽眾。

級別介紹

學員須達到該級別的標準。考試的成績按學員的表現來評級。各項音樂技能分別有不同要求。各級考試須掌握的技術和對考生的要求如下:

Grades 1-2

一至二級的選材注重基本知識。此兩級只考核學員最基本、最常用的拍子 記號及調號。採用的旋律和節奏十分簡單。強弱力度、發音、分句法和裝 飾音只會在樂章中偶爾出現,而且只限選用最簡易的例子。評分第二部份 樂章演奏大約 1-2 分鐘。技術表現在評分所佔比例較音樂感為重,亦只要求有限的音樂表達能力。

Grades 3-4

三至四級的選材對學員要求較高。此兩級考核的調號和拍子記號有所增 加。旋律和節奏的運用較複雜。強弱力度、發音、分句法和裝飾音會在樂 章中經常出現,並會採用不同的例子。評分第一部份的音階和琶音將會增 加,難度亦會提高。評分第二部份樂章演奏大約 2-3 分鐘。音樂感在評分所佔比例較技術表現為重,而音樂表達能力的要求亦較高。

Grade 5

五級的選材對學員要求明顯較之前的級別試為高。第五級,學員會開始接 觸到専業演奏的樂章。調號和拍子記號,除了最特別和最不常見的例子, 將全部採用。旋律和節奏則達中度複雜的程度。強弱力度、發音、分句法 和裝飾音變化更大,並要求在演繹上較細緻。評分第一部份的音階和琶音將會增加,並包括更多難度高的例子。評分第二部份樂章演奏時間大約 2-3 分鐘。音樂感是評分的重要考慮,而音樂表達能力的要求亦較高。

Grade 6-7

六至七級的選材可能較專業演奏的要求稍低。任何調號和拍子記號,將全 部採用。旋律和節奏的演繹要求會更細緻。評分第一部份的音階和琶音將會增加,並包括更多難度高的例子。評分第二部份樂章演奏時間大約 2-3 分鐘。音樂感是評分的重要考慮,而音樂表達能力的要求亦要更高。

 

Grade 8

八級的選材可能在技術上已被視為専業級樂章的領域。任何調號和拍子記 號,將全部採用。此外,樂章可能包括變奏曲及音調的變化。而旋律和節奏的複雜度亦會明顯增加。在強弱力度、發音、分句法和裝飾音均有嚴格 要求。評分第一部份的音階和琶音將會增加,並包括更多類型,及要求能在樂器上以不同技巧演奏。評分第二部份樂章演奏時間大約 5 分鐘或以上。音樂感是評分的重要考慮,音樂感和演奏技巧在評分上同樣重要。學 員愈發展出個人的音樂表達能力。

Marking
Grading
Grade Requirem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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